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
远大发字〔2019)15号
中国远大集团投诉举报奖励办法
第一条 为做好全员监督,推进中国远大集团廉洁文化建设,保障企业运营的纯洁性、透明性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员工,外部资源单位及个人,举报受理及奖励由管理审计部负责具体实施。
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实名举报。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奖励,但如本人提出申请,经管理审计部核定确认,可按协助配合情况酌情奖励。
第四条 联名举报或一案多人举报,执行一案一奖、重案重奖原则。
第五条 集团及成员企业全体员工、资源单位厂家或员工或任何知情人等都可以提出投诉举报,管理审计部受理投诉举报范围(包括但不限于以下):
(一)公司部门或员工违反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违规违纪行为;
(二)公司内部员工收受商业贿赂,侵占、盗窃公司资产等的违法行为;
(三)公司部门或员工影响公司经济利益和名誉的行为;
(四)公司内部员工存在的内部腐败行为;
(五)公司内部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潜在风险的越权及超授权行为;
(六)公司内部员工虚假工作业绩行为;
(七)公司现行各项制度存在的不合理性;
(八)影响公司利益的其他事项。
第六条 集团公司对提供职务侵占、索贿、受贿、挪用资金等舞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人,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,将根据举报时效、举报材料详实程度、协助配合调查程度等,给予2000-10000元举报奖励,并且对由于举报信息最终追回经济损失的,额外给予追回损失5%-10%的举报奖励,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奖励待结项后报经集团公司审批后发放。
第七条 管理审计部将严格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工作。
第八条 对于故意伪造证据,诬陷他人者,一经查实,将对诬陷举报人严肃处理。对于公司内部员工,因举报行为受到言语威胁、不公平绩效考核、工作方面打击报复的,一经查实,将对有关人员严厉处理。
第九条 投诉举报方式:
(一)电话:010-84891038
(二)传真:010-84891848
(三)电子邮箱:shenji@chinagrandinc.com
(四)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3层 邮编:100101
第十条 本办法由管理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《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审批表》
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
主题词:投诉 奖励 办法
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15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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